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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104执1836号

裁判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原告韩会清诉被告崔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韩会清,崔红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104执1836号申请执行人韩会清,女,1964年12月10日,汉族,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被执行人崔红,女,1967年2月19日生,汉族,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本院在执行韩会清申请执行崔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韩会清于2017年6月9号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豫0104执183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白 勇审判员 武慧鑫审判员 季 楠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书记员 申 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