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8民终1335号
裁判日期: 2017-06-07
公开日期: 2017-12-06
案件名称
金乡县胡集镇东孙楼村民委员会、刘新文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济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金乡县胡集镇东孙楼村民委员会,刘新文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裁判日期: 2017-06-07
公开日期: 2017-12-06
金乡县胡集镇东孙楼村民委员会、刘新文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济宁市
民事案件
二审
金乡县胡集镇东孙楼村民委员会,刘新文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