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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8民终1335号

裁判日期: 2017-06-07

公开日期: 2017-12-06

案件名称

金乡县胡集镇东孙楼村民委员会、刘新文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济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金乡县胡集镇东孙楼村民委员会,刘新文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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