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212执3953号
裁判日期: 2017-06-05
公开日期: 2018-04-20
案件名称
宁波市江北信达通讯网络工程有限公司通知书
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212执3953号宁波市江北信达通讯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李四清与被执行人宁波市江北信达通讯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通过本院的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执行款。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即执行案号:(2017)浙0212执3953号]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