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京0114民初4102号

裁判日期: 2017-06-05

公开日期: 2017-11-08

案件名称

XX洁与北京蓝色风笛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14民初4102号原告XX洁与被告北京蓝色风笛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XX洁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XX洁撤诉处理。审 判 长  安玉霞人民陪审员  张颖军人民陪审员  王秋华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书 记 员  王 欣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