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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1224民初第705号

裁判日期: 2017-06-05

公开日期: 2017-10-27

案件名称

原告昌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赵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法院

昌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昌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赵某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辽1224民初第705号原告:昌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定代表人:王某,系该联社理事长。被告:赵某,男。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不上传文书理由:公告送达未到期。审 判 长 李 哲代理审判员 孙 阳人民陪审员 王国泰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书 记 员 李 新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