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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1702刑初105号

裁判日期: 2017-06-05

公开日期: 2017-06-30

案件名称

潘超犯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达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潘超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川1702刑初105号公诉机关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潘超,男,生于1990年4月1日,汉族,出生地四川省渠县,中专文化,无业,农民,家住四川省渠县。2017年1月11日,因涉嫌诈骗罪被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刑事拘留,同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达州市看守所。辩护人李代波,四川渝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以通川检公诉刑诉(2017)9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潘超犯诈骗罪,于2017年3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吕德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潘超及其辩护人李代波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l5年5月,被害人蒋某通过同事王某认识了被告人潘超。2015年l0月,潘超、蒋某、王某三人在一起玩耍时,潘超提出让蒋某出资给自己投资做生意,并给蒋某承诺年底分红,但蒋某没有资金。潘超便提议蒋某到贷款公司去贷款。20l5年10月底,蒋某在潘超、王某的陪同下到西外人民广场宜信小贷公司办理贷款手续,并于当日下午收到了贷款的10万元,然后分两次共计给潘超投资资金5万元,但潘超并未将蒋某的5万元钱用作投资,而是将这5万元用作个人开支和网络赌博。2015年11月中旬,潘超向蒋某再次提出到贷款公司多贷点款,2015年11月25日,蒋某在通川区达巴路口信和贷款公司签了贷款8万元的合同后,就将银行卡交给了潘超,并告诉其银行卡密码。潘超在收到8万元贷款后,并未进行任何投资,而是用于自己的个人消费及网络赌博。当被害人蒋某发现银行卡内无钱时,潘超辩称将卡内的钱全部用于投资了,并承诺年底分红。2015年底.蒋某找到潘超谈分红的事,潘超答复蒋某说钱已全部亏完。2016年4月,被害人蒋某在王某处听说其投资给潘超的钱被潘超全部用于网络赌博输完了,便多次找潘超索要自已投资款,均未果。为证实上述指控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被害人蒋某的陈述、证人王某、李某的证言、贷款资料、被告人潘超参与网络赌博的资料、借条、手机短信截图、情况说明、被告人潘超的供述及户籍信息等证据。据此认为,被告人潘超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潘超在庭审中辩称,他在事前明确告知了被害人蒋某投资的钱是用于网络赌博。被告人潘超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1、被告人潘超供述其在事前已明确告知被害人蒋某投资的钱是用于网络赌博,被害人蒋某的陈述、证人王某的证言前后矛盾,被告人潘超收到的资金只有129800元,没有虚构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潘超犯诈骗罪的罪名不能成立。2、被告人潘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系自首。经审理查明,20l5年5月,被害人蒋某通过同事王某认识了被告人潘超。2015年10月,被告人潘超在与蒋某、王某一起玩耍时,提出让被害人蒋某出资一起做生意,并让被害人蒋某不要管做什么生意,承诺到年底分红。被害人蒋某同意投资,但表示没有资金。被告人潘超便提议被害人蒋某到贷款公司去贷款。20l5年10月29日,被害人蒋某与王某、被告人潘超一起到达州市通川区西外人民广场宜信小贷公司于贷得人民币10万元,并于当日19时许分四次共取款人民币2万元给予被告人潘超。几天后,被害人蒋某又给了被告人潘人民币3万元作为投资款。但被告人潘超未将其收取的5万元用于投资做生意。不久,被告人潘超又以可以找人改账、不用还钱为由让被害人蒋某继续到贷款公司贷款。2015年11月25日,被害人蒋某与王某、被告人潘超到达州市通川区达巴路口信和贷款公司签了贷款8万元的合同后,因要到外地出差,就将收取贷款的银行卡交给了被告人潘超,并将银行卡密码告知被告人潘超。2015年11月30日18时许,被告人潘超收到贷款人民币7.98万元,并于当日支出16285.66元,于同年12月1日给户名为“黎某波”的银行账户转账人民币4万元。被害人蒋某出差回来后发现其银行卡内无钱,询问被告人潘超,被告人潘超称将被害人蒋某的银行卡内的钱全部用于投资了,并承诺年底分红。2015年底,蒋某找到潘超谈分红的事,被告人潘超答复蒋某说钱已全部亏完了。其后,贷款公司派人找被害人蒋某催收贷款,被害人蒋某多次找被告人潘超索要投资款,均未果。后被害人蒋某的父母找到被告人潘超,被告人潘超称蒋某的钱已用于网络赌博输完了,并于2016年11月21日向被害人蒋某出具借到人民币130000元的借条一张。其后,被告人潘超在与王某的短信交谈中,要求王某“任何人再问你,我给蒋某的事,你就说是网络赌博,具体金额你说不知道,大概10左右。在莫乱说了。”被告人潘超在得知被害人蒋某的父母到门市找他后,表示要报复被害人蒋某的父母。被害人蒋某于2016年12月12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查明,公安机关根据被告人潘超的供述调取的证据,证实被告人潘超自2016年11月19日至2017年1月19日在网址为http//118.tt/的新葡京娱乐城网络赌博网站进行赌博活动,投注金额为人民币195130元,亏损人民币15626元。因被告人潘超供述记不清其参与网络赌博的原网址,公安机关无法查证并提取相关证据。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下列证据: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被害人蒋某于2016年12月12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2017年1月11日立案侦查。2.被害人蒋某的陈述,证实2015年5月,他通过同事王某认识了潘超,然后就经常在一起耍。2015年10月的一天晚上,他和潘超、王某一起吃饭时,潘超对他说:“跟我一起投资,到年底分红。”他问:“怎么分红?”潘超说:“投资5万元,效益好的话,年底分3万元。”潘超没有明确告诉他投资的项目,叫他别问那么多,等到分红就是了。他当时很感兴趣,就说投资5万元,但没有钱。潘超说可以从小贷公司贷款出来。后他和潘超、王某一起到达州市通川区西外人民广场的宜信贷款公司,潘超联系了一个业务员来接他上楼去办理贷款手续,潘超、王某就在楼下等他。当天下午贷款就下来了,总共贷了10万元。当天晚上,潘超带他和王某到了一家修车厂取车,后又开车到西外高望都宾馆对面的多一多超市旁的建设银行。潘超对他说反正要投资5万元,现在取2万多元垫付修车费,由其后面来填补这2万多元。他就同意了,给了2万多元给潘超用于支付车辆修理费。过了几天,他又到银行取了2万多元给潘超,总共凑齐了5万元,当时王某也在场。过了半个月,潘超约他和王某出去谈事,叫他多到几家贷款公司贷款,由其找人将账目做成黑账,不用还钱,他当时就同意了,然后他们就一起找了几家贷款公司投了资料。当年11月25日,达巴路口的信和贷款公司就通知他去签合同,当时贷款还没有下来,潘超就说业务员要抽中介费,他同意了。因为他要出差,他就把贷款的银行卡交给了潘超,并告知了密码,并对潘超说:“货款下来了后,把业务员的中介费取出来给了,等我回来就将银行卡给我。”他记得王某当时在场。过了三天,他出差回来,就到潘超家里去拿回了银行卡。他到银行去取钱发现卡里没有钱了。他打电话问潘超,潘超说业务员抽了2万元。他问业务员怎么抽那么多?潘超说因为要找业务员消账,所以业务员要抽那么多。他接着问卡内剩余的钱呢?潘超说现在要过年了,谁不想多赚点钱,全部帮他投进去了,等到年底分红就是了。当时他犹豫了一下,因为钱已被潘用完了,他迫于无奈只有答应了。到了年底,他找潘超谈分红的事,潘超就说亏完了,并说其本人投的钱也亏了。后来,他找了潘超几次,潘超都说亏完了,没钱。2016年3月,潘超又叫他去贷款,用其所有的车作抵押,贷出来去还前两家贷款公司的钱。他同意了,但到贷款公司去办手续没有办下来。随后,潘超问他还想不想贷款,他就说不想贷了。2016年11月份,他父母找到潘超,潘超说投资的钱是和他一起搞网络赌博输了,最后潘超给他打了一张13万元的借条。2.证人王某的证言,证实他和蒋某是同事。他和潘超住在一个小区,相互认了干亲家。蒋某和潘超是通过他认识的。2015年夏季的一天,他创建了一个陌陌群,蒋某和潘超都加入了这个群,平时就在一起聊天,一起耍。后来,潘超就跟他说拿点钱投资一起做生意,并叫他给蒋某说看看。然后,他就跟蒋某说了,蒋某同意投资。当时他和蒋某都没有钱,潘超说可以找人给他们贷款。他和蒋某都同意贷款。然后他就在普惠信贷和信而富这两家公司贷了款,但他因为征信有问题而没有贷到款。蒋某在西外人民广场一家信贷公司贷的款,当时他和潘超一起去的。2015年10月的一天晚上,他和蒋某、潘超在一起,潘超让蒋某出3万元投资做生意,蒋某问做什么,潘超就对蒋某说不要管,后面只管分红。蒋某就说拿5万元投资。他们一起来到西外多一多超市附近的建设银行,因为潘超说修车需要2万元钱,蒋某就给了潘超2万元钱,潘超就进行了转账,但不清楚转给谁的。过了几天,蒋某在西外西都休闲会所附近取了几万元给潘超,但不清楚具体是几万元,他当时也在场。过了十来天,潘超就让蒋某再去贷款,说到时候找人把蒋某填写的资料改了,就用不着还款了,并说能贷多少就贷多少,尽量多贷,但要收贷款10%的中介费。蒋某就相信了。然后,他们三人一起驾车到达城的各个贷款公司去填写贷款资料。后蒋某就跟潘超找了一个中介人到达巴路口七天连锁酒店楼上的一家贷款公司填写资料,蒋某填写贷款资料时,他和潘超就在外面等蒋某。过了几天,潘超给他打电话让他通知蒋某,说贷款申请通过了,能贷8万元,让蒋某去签合同。他就跟蒋某说了。过了几天,蒋某告诉他,前几天和潘超一起去贷款公司签订了合同,后他有急事需要去成都,潘超又要从贷款中收取中介费,就将银行卡给了潘超,贷的8万元钱全部被潘超取了,信贷公司在催其还款。第二次贷款的几个月后,蒋某找潘超要钱,潘超给蒋某说投资的5万元和8万元都用于网络赌博输了,他当时也在场。2016年11月,蒋某的父母找到潘超,潘超就说蒋某投资的钱是用于网络赌博,把钱亏完了,就给蒋某写了一张13万元的欠条。蒋某的父母还把潘超写的借条给他看,说让他后来好作证。潘超通过口头和短信与他聊天的内容,其目的就是想赖账不还。3.证人李某的证言,证实蒋某是她的儿子。2016年3月,她接到儿媳的电话称,有小贷公司的追债人员找上门要求蒋某还钱。他和丈夫赶回达州,询问蒋某贷款的事。蒋某承认在贷款公司贷了8万元,拿给别人放高利贷了,有时又称拿给别人做生意了,但一直不说那个人是谁,后来就编造了一个叫李某的人。他们多方打听,查无此人。因为蒋某确实贷了款,家里就筹钱将这8万元还给了小贷公司。2016年10月,蒋某的一个同事到他们家说蒋某又在一家小贷公司贷了款,找其借钱还利息。蒋某也承认确实借了款,后来也带他丈夫到小贷公司进行了核实,这时他们再三逼问蒋某钱的去向,并要报案。蒋某才讲了实话,称钱全部给了一个叫潘超的男子汉,说是给潘超做生意、放高利贷。后来,蒋某就带他们去找了潘超两次,潘超承认钱是用于赌博输了,并出具了一张借条,并约定在2016年底先归还一二万元用于处理贷款公司的事情。但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潘超都没有还钱,他们就去找潘超的家人。潘超就打电话给她丈夫,说他们去骚扰其家人,还在电话中辱骂他们,要伤害他们。因为贷款公司一直催他们还款,而且潘超也开始耍无赖了,所以他们才选择了报案。4.接受证据、贷款资料、银行卡交易情况,证实被害人蒋某于2015年10月29日18时许从信贷公司贷得人民币10万元,并于当日19时许分四次共取款人民币2万元。被害人蒋某于2015年11月30日18时许从信贷公司贷得人民币7.98万元于当日支出16285.66元,于同年12月1日给黎某波转账人民币4万元。5.被告人潘超参与网络赌博的资料、光盘及其刻录说明,证实被告人潘超自2016年11月19日至2017年1月19日在网址为http//118.tt/的新葡京娱乐城网络赌博网站进行赌博活动,投注金额为人民币195130元,亏损人民币15626元。6.借条,证实被告人潘超于2016年11月21日向被害人蒋某出具人民币130000元的借条一张,约定于2017年11月21日还清,由被害人蒋某的父亲蒋某某代收。7.手机短信截图,证实被告人潘超在与王某的短信交谈中,要求王某“任何人再问你,我给蒋某的事,你就说是网络赌博,具体金额你说不知道,大概10左右。在莫乱说了。”被告人潘超在得知被害人蒋某的父母到门市找他后,表示要带人报复被害人蒋某的父母。8.情况说明,证实因被告人潘超供述其记不清其参与网络赌博的原网址,公安机关无法查证并提取相关证据。9.被告人潘超的供述,证实2015年初,他和王某一起耍,王某经常带蒋某一起,他就和蒋某认识了。过了三个月左右,他们三个人在一起时,他就喊蒋某出点钱投资做生意,他来操作,蒋某就问他做什么生意,他当时叫蒋某不要管,年底分红就是了。当时蒋某觉得可以一起投资做生意,但说没有钱。过了半个月,王某喊他帮忙到贷款公司去贷款,他通过陌陌联系了一个做贷款的人,把贷款手续办完,但业务员说王某的征信有问题,要花几千元钱才能贷到款,王某就决定不贷款了。蒋某就提出要贷款,他就联系了贷款公司的人,当天上午业务员就开车把他和蒋某、王某拉到西外人民广场的宜信贷款公司,蒋某就和业务员一起去公司,他和王某就在楼下等。蒋某办完手续出来,他们就一起回家。当天下午,贷款就下来了,因他的在西外的通达汽修厂修理,他就跟蒋某和王某说去取车,叫蒋某先拿2万元让他把车取了,他以后补起。蒋某同意了,他们一起到西外多一多超市附近的建设银行,蒋某取了2万元给他,他就交了修车费。过了两天,蒋某将剩下的3万元钱给了他。他收到钱后,加上他自己的3万元,找亲戚借了2万元,还用车抵押了3万元,共计11万余元,在新葡京赌博网站充值。后面一段时间内,他就到西外星汉网吧或者首航网吧登录新葡京赌博网站进行赌博,玩了近一个月,就输了10万元左右,剩下的1万元用于了自己的日常开销。2015年底,蒋某就找他分红,他答复蒋某说投资亏损。蒋某说贷款公司在要求还钱,他就分三次转了1万元左右让蒋某去还钱,给蒋某说,再到其他贷款公司去贷款,要给业务员10%的费用,而且可以改资料不用还账。他还给蒋某说再贷8万元把生意做起来,蒋某同意了。他就在陌陌上联系好贷款公司的业务员,然后和王某蒋某一起去贷款公司办理手续。贷款下来后,蒋某自己保管银行卡,但因为蒋某要出差,而他又一直催促蒋某说马上要投资,蒋某就将银行卡给了他,并嘱咐他做事情稳到来,不要像第一次那样亏了。他拿蒋某的银行卡后的第二天就取了8000元给贷款公司的业务员,并将剩下72000元陆续在新葡京赌博网站上充值,并赌博了一个多月,期间有一天黎仁仕波打电话叫他还钱,他就用蒋某的这笔钱中的2万元还给了黎仕波,自己生活开销了5000元左右,其余的钱都输光了。后来,蒋某找他说贷款公司在催还款,他给蒋某说钱已经亏完了。他就喊蒋某再到一家贷款公司去贷款还前面两家贷款公司的钱,蒋某没有同意。直到2016年11月,蒋某的父母知道这个事情后找到他,他承认蒋某投资给的钱都是在网上赌博输了,并给蒋某打了一张13万元的借条。蒋某在贷第一笔款之前,他就明确给蒋某说了搞网络赌博,王某当时在场听见了这话的。他们都知道是搞网络赌博,只是平时说的是投资,没有明确说是搞网络赌博,没有核对账单的原因是蒋某没有要求过。新葡京赌博网站的原网址他记不得了,现网址是118.tt,他以前注册用户名是pan007,密码是pan2511,现网址的注册用户名为pan2511,密码为25112511。10.户籍信息,证实被告人潘超的出生日期、住址等身份信息。上列证据中,被告人潘超关于其明确告知了蒋某投资款是用于网络赌博、在网络赌博中将蒋某的投资款输完了、支付贷款公司业务员8000元费用的相关陈述,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本院不予采信。其余证据,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证据来源合法,客观真实,并相互印证,本院予以采信,作为本案定案的依据。本院认为,被告人潘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人民币1298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潘超的辩护人提出的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罪的罪名不能成立的辩护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潘超虽然是经过公安民警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但其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具有自首情节。被告人潘超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潘超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潘超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潘超收到被害人蒋某的投资款的数额为人民币129800元的辩护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潘超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潘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7年1月11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止。罚金限判决本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潘超退赔被害人蒋某人民币1298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审 判 长  杨贵云审 判 员  莫洪芹人民陪审员  李长明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书 记 员  殷 巧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