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粤2071刑初604号

裁判日期: 2017-06-05

公开日期: 2017-08-07

案件名称

黄水福、黄煜锋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水福,黄煜锋,黄建阳,黄向新,黄朝旺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粤2071刑初604号公诉机关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水福,男,1983年8月24日出生于福建省安溪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安溪县(以上均为自报)。因本案于2016年8月2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被逮捕。现押于中山市看守所。辩护人肖和平,广东凡是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徐梅,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黄煜锋(曾用名黄艺美),男,1989年8月2日出生于福建省安溪县,汉族,大专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安溪县(以上均为自报)。因本案于2016年5月25日被羁押,同年5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日被逮捕。现押于中山市看守所。辩护人戚艳平,广东登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黄建阳,男,1990年11月10日出生于福建省安溪县,汉族,大学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安溪县(以上均为自报)。因本案于2016年5月25日被羁押,同年5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日被逮捕。现押于中山市看守所。辩护人裴炽明,广东登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黄向新,男,1981年11月2日出生于福建省安溪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安溪县(以上均为自报)。因本案于2016年5月25日被羁押,同年5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日被逮捕。现押于中山市看守所。辩护人童世梅,广东登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黄朝旺,男,1992年11月5日出生于福建省安溪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安溪县(以上均为自报)。因本案于2016年5月25日被羁押,同年5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日被逮捕。现押于中山市看守所。辩护人林丝文,广东登鼎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中检一区刑诉〔2017〕62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水福、黄煜锋、黄建阳、黄向新、黄朝旺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3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陈雪珠出庭支持公诉,上列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开始,被告人黄水福、黄煜锋、黄建阳、黄向新经预谋后结伙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并由黄水福出资及管账,黄煜锋、黄建阳、黄向新负责在东莞市购买合法网站的二级网页用于加载招租赌博广告、链接及QQ联系方式,并通过中间商刷高该合法网站和网站内赌博关键词的网络搜索排名,从而吸引赌博网站主动投放广告并支付广告费。其间黄煜锋负责与赌博网站站主洽谈投放广告事宜。所得广告收益按照黄水福40%,其余三人各20%的比例分红。同年2月至3月,黄煜锋、黄建阳、黄向新共计分得人民币36万元。同年4月4日至26日,黄煜锋的62×××00民生银行卡收到赌博网站的广告费共计人民币98.8万元,后黄水福分得人民币33.86万元,黄煜锋、黄建阳、黄向新各分得人民币20万元。2016年4月28日,被告人黄水福、黄煜锋、黄建阳、黄向新租用中山市东区恒大绿洲二期30栋2504房作为窝点,继续通过上述方式在网上投放赌博网站广告,并以每月人民币5000元的薪酬雇佣被告人黄朝旺负责打杂并在采集的文某加入赌博关键词以提高网站搜索排名。同年4月26日至5月24日,黄建阳的62×××40广发银行卡收取到赌博网站的广告费共计人民币133.01万元。2016年5月25日,被告人黄煜锋、黄建阳、黄向新、黄朝旺在上述2504房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当场缴获上述作案用的银行卡2张及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物一批。同年8月20日,公安人员在深圳北站抓获被告人黄水福。归案后,黄煜锋、黄建阳、黄向新、黄朝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上述事实,被告人黄水福、黄煜锋、黄建阳、黄向新、黄朝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抓获经过、归案情况说明、现场检查笔录、证据保全清单、涉案物品照片、赌博网站截图、QQ聊天记录、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清单、辨认笔录,证人黄某、张某的证言,黄水福、黄煜锋、黄建阳、黄向新、黄朝旺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对于被告人黄水福的辩护人肖和平提出黄水福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小于同案人的意见,经查,虽然黄水福不负责具体的广告业务,但其出资行为决定本案的发生,并推动犯罪行为的运行。其获利比例能多于其他同案人,亦是其在本案中重要地位的体现。可见,黄水福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并不小于其他同案人。此点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对于被告人黄水福的辩护人徐梅提出本案无证据显示有赌场存在、指控黄水福为赌博网站提供服务存疑的意见,经查,同案人黄煜锋、黄建阳、黄向新对其三人与黄水福共同为赌博网站提供广告服务及各人分工的事实均有清晰、稳定的供述,与QQ聊天记录证实被告人与客户、软件商之间主要围绕澳门赌博网站的广告业务进行联络且聊天内容中含有大量赌博网站截图的客观情况吻合,并有黄建阳的手提电脑中储存有大量赌博网站的截图印证,更有银行账户流水清单反映被告人收取到巨额广告费的异常情况佐证,黄水福在庭审中亦认罪,足以认定。上述辩护意见无据,不予采纳。对于黄煜锋、黄建阳、黄向新、黄朝旺的辩护人分别提出四人是从犯的辩护意见,经查,本案被告人没有直接实施开设赌场的行为,仅是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系为网络赌博犯罪提供外围帮助,可以认定为从犯。此点辩护意见属实,予以采纳。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水福、黄煜锋、黄建阳、黄向新、黄朝旺无视国家法律,结伙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惩处。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作案工具应当予以没收。黄水福、黄煜锋、黄建阳、黄向新、黄朝旺在开设赌场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黄煜锋、黄建阳、黄向新、黄朝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黄水福当庭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黄水福、黄煜锋、黄建阳、黄向新、黄朝旺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各辩护人所提辩护意见经上述分析,有理部分予以采纳,无理部分予以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黄水福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8月20日起至2018年11月19日止。罚金已缴纳。)二、被告人黄煜锋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5月25日起至2018年7月24日止。罚金已缴纳。)三、被告人黄建阳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5月25日起至2018年7月24日止。罚金已缴纳。)四、被告人黄向新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5月25日起至2018年7月24日止。罚金已缴纳。)五、被告人黄朝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5月25日起至2017年7月24日止。罚金已缴纳。)六、被告人黄建阳62×××40广发银行卡中尚未分配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300100元及利息、各被告人分得的违法所得均应当予以追缴。七、缴获的作案工具银行卡2张及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物一批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物品的中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依法处理)。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彭应梅人民陪审员  张泳妍人民陪审员  余蔚杰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法官 助理  郭展翅书 记 员  沈 泉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