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兵1001民初112号
裁判日期: 2017-06-05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常某某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屯市公司、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屯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常某某,刘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屯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