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2刑辖12号
裁判日期: 2017-06-05
公开日期: 2017-10-23
案件名称
许峰、覃仁真等组织卖淫罪刑事指定管辖决定书
法院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组织卖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7)湘12刑辖12号关于被告人许峰、覃仁真等5人组织卖淫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如下:指定湖南省洪江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本案进行审判。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