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311执207号
裁判日期: 2017-06-05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阳泉市小河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与阳泉市郊区上千亩坪村村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阳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311执207号阳泉市小河预制构件有限公司、阳泉市郊区上千亩坪村村民委员会:申请执行人阳泉市小河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阳泉市郊区上千亩坪村村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晋0311民初87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申请人申请执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7)晋0311执207号执行案件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