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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12执71号

裁判日期: 2017-06-05

公开日期: 2017-06-12

案件名称

泰州真威欧日用品有限公司与MARKGRIFFITHRUPPEL、RONALDSCOTTRUPPEL股东出资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泰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泰州真威欧日用品有限公司,MARKGRIFFITHRUPPEL,RONALDSCOTTRUPPEL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苏12执71号申请执行人:泰州真威欧日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岩,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王长林,江苏众成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沈昕,江苏众成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MARKGRIFFITHRUPPEL,出生年月不详,美国公民。被执行人:RONALDSCOTTRUPPEL,出生年月不详,美国公民。本院受理的泰州真威欧日用品有限公司与MARKGRIFFITHRUPPEL、RONALDSCOTTRUPPEL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因该案申请执行人住所地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便于沟通、方便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泰州真威欧日用品有限公司与MARKGRIFFITHRUPPEL、RONALDSCOTTRUPPEL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由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高红祥审判员  曹恒景审判员  万 辉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书记员  王 清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