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0682执99号

裁判日期: 2017-06-05

公开日期: 2017-10-09

案件名称

临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张炜、向晴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临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82执99号申请执行人临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住所地临湘市政府大院。法定代表人李晓鸣,局长。被执行人张炜,男,1988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务农,住临湘市。被执行人向晴,女,1990年8月3日出生,汉族,务农,住临湘市。本院依据(2017)湘0682行审5号行政裁定书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临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张炜、向晴社会抚养费征收一案,现被执行人张炜、向晴已与申请执行人临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达成申请和解。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