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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602执恢74号

裁判日期: 2017-06-05

公开日期: 2017-07-02

案件名称

被执行人姬志伟罚金刑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鹤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602执恢74号姬志伟: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罚金一案,根据我院刑事审判庭的移送执行申请,于2017年6月5日已将我院(2015)鹤山刑初字第61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罚金部分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