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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1424执6号

裁判日期: 2017-06-05

公开日期: 2017-12-19

案件名称

四川省亿陶营陶瓷文化制品有限公司、丹棱联达包装用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丹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丹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四川省亿陶营陶瓷文化制品有限公司,丹棱联达包装用品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丹棱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川1424执6号申请人,四川省亿陶营陶瓷文化制品有限公司,住丹棱县城东工业集中区。法定代表人:文爱博,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丹棱联达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建国,该公司经理。因四川省亿陶营陶瓷文化制品有限公司与丹棱联达包装用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给付申请执行人所有欠款,本案已执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故未制作文书。审判员  王志忠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书记员  王孟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