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1182民初1118号
裁判日期: 2017-06-04
公开日期: 2018-02-28
案件名称
桑和蕾与周舰、周雷雷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明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明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桑和蕾,周舰,周雷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皖1182民初1118号原告:桑和蕾,男,汉族,1982年11月18日生,住安徽省明光市。被告:周舰,男,汉族,1963年4月7日生,住安徽省明光市面市。被告:周雷雷,男,1984年8月15日生,汉族,住址明光市。原告桑和蕾诉被告周舰、周雷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周舰、周雷雷去向不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李 明二〇一七年六月四日书记员 李小涵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