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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1182民初1118号

裁判日期: 2017-06-04

公开日期: 2018-02-28

案件名称

桑和蕾与周舰、周雷雷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明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明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桑和蕾,周舰,周雷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皖1182民初1118号原告:桑和蕾,男,汉族,1982年11月18日生,住安徽省明光市。被告:周舰,男,汉族,1963年4月7日生,住安徽省明光市面市。被告:周雷雷,男,1984年8月15日生,汉族,住址明光市。原告桑和蕾诉被告周舰、周雷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周舰、周雷雷去向不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李 明二〇一七年六月四日书记员 李小涵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