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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0602执97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08-15

案件名称

北京世宇墅豪建材有限公司、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保定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北京世宇墅豪建材有限公司,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冀0602执97号申请执行人北京世宇墅豪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幢B1-1293室,组织机构代码66371783-8。法定代表人董瑞云,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风能街111号,组织机构代码60121821-6。法定代表人刘忠文,该公司董事长。申请执行人北京世宇墅豪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冀0602民初183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北京世宇墅豪建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有拍卖土地、房屋款项,现已委托北京市第四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2)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冀0602执9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曹兆辉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梁 南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