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403执保476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08-09
案件名称
0
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7)皖0403执保476号淮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淮南市邵林物流物资有限公司申请淮南市宏鑫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卢侠、梁怀军(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我院作出的(2017)皖0403财保207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6条、第39条之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依法立即查封被申请人:1、梁怀军名下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东路百花园小区30#-2-10(不动产权证号:淮田01002582)房屋,查封期限3年;2、卢侠名下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街道朝阳中路原胜发大厦综合楼1606(不动产权证号:淮田01027780)房屋,查封期限3年;3、卢侠名下位于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街道朝阳中路原胜发大厦综合楼1605(不动产权证号:淮田01027767)房屋,查封期限为3年;二、同时依法立即查封担保人王玉林名下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胶州路北段西侧海创福海园18#1801室(不动产权证号:200021577)房屋,查封期限为3年。附:(2017)皖0403财保207号民事裁定书壹份。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案件承办人:民事审判一组任金阳电话:0554-217****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上品印象斜对面)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