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303执1227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07-18
案件名称
李玉昌、孙军良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1303执1227号李玉昌、孙军良:本院执行的孙军良申请执行李玉昌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李玉昌已按照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支付案件款18000元,执行费170元,申请人已支取。申请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