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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303执1227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07-18

案件名称

李玉昌、孙军良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1303执1227号李玉昌、孙军良:本院执行的孙军良申请执行李玉昌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李玉昌已按照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支付案件款18000元,执行费170元,申请人已支取。申请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