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882刑初318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08-03
案件名称
林某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雷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雷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林某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粤0882刑初318号公诉机关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林某,女,1975年10月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广东省雷州市人,住雷州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6月8日被抓获并羁押,次日被雷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雷州市看守所。雷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雷检公诉刑诉(2017)29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林某犯开设赌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7年6月21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7年6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机关雷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欧仲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林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己审理终结。雷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林某为获取非法利益,自2017年6月份开始,作为朋友“陈妙波”(身份未明)的下线,在雷州市杨家镇杨家圩林某药材店内利用赌博网站接受群众投注,非法出售私彩头尾、定位、三字及大奖,并将收取他人投注的私彩以网络方式(网址:××/,账号:w30×××66,密码:aaa0168及网址:××/,账号:m0786,密码:aaa01168)上传给上家老板,从中获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于2017年6月8日10时许,雷州市公安局民警在雷州市杨家镇杨家圩林某药材店内将林某抓获,并现场扣押了作案工具电脑一台,票据打印机一台,赌资25元及彩票两张。经查实,林某出售私彩的电脑记录中取得历史账单截图显示:销售私彩票总额35477元。针对上诉事实的指控,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相关的证据,据此认为,被告人林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适用法律均无异议,并表示已经知错,请求法院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从2016年年6月份开始,通过上线老板“陈妙波”(身份未明)提供的账号与密码登录赌博网站在雷州市杨家镇杨家圩林某药材店内接受群众投注,非法出售彩票,并按约定从中收取回扣。于2017年6月8日10时许,被告人林某在上述商店接受投注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公安民警当场缴获银色一体机电脑一台、黑色杂牌私彩票打印机一台、赌资人民币25元及私彩票二张。被告人林某出售私彩的电脑记录中取得历史账单截图显示,被告人林某非法出售私彩票总额35477元。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1、物证:银色一体机电脑一台、黑色杂牌私彩票打印机一台、赌资人民币25元及私彩票二张;2、书证:到案经过、常住人口信息表、扣押物品清单、涉案物品移交清单等;3、被告人林某的供述与辩解;4、指认相片及说明;5、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及现场照片。以上证据经开庭举证、质证,能形成证据锁链,互相印证,且证据来源合法、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案事实。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他人投注,从中收取回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追究被告人林某的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的犯开设赌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林某能当庭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自愿接受财产刑处罚,确有悔罪表现,本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缴获随案的银色一体机电脑一台、黑色杂牌私彩票打印机一台,是被告人林某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依法均应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缴获随案的人民币25元,是被告人林某的违法所得,应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缴获随案的私彩票二张,是违禁品,应予以没收销毁。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林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管制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罚金已缴纳)。二、缴获随案的银色一体机电脑一台、黑色杂牌私彩票打印机一台、人民币25元,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缴获随案的私彩票二张,予以没收销毁。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九份。审判员 王永收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李 欣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