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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海执字第15724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等其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莉,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海执字第15724号申请执行人:刘莉,女,1972年6月12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西城区。被执行人: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1号楼、2号楼。法定代表人:汪文斌,总经理。本院在执行刘莉与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过程中,依(2013)海民初字第12806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已配合本院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交至法院,并派员到院准备与申请人刘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申请人刘莉以没有安排她所要求的工作岗位为由拒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据此本案暂不具备继续执行条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李春荣审判员  侯军辉审判员  王 平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王颢然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