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1民终8658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07-05
案件名称
广州朵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麦群欢劳动争议2017民终8658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广州市朵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麦群欢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五条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1民终865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州市朵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法定代表人:张宇,该公司总经理。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麦群欢,住广东省鹤山市。案由:劳动争议上诉人广州市朵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与麦群欢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6)粤0104民初第1041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案审理过程中,广州市朵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向本院提交申请书,以广州市朵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麦群欢已经达成庭外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回上诉。本院认为,广州市朵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撤回上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广州市朵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上诉。案件受理费10元,由广州市朵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年 亚审判员 叶嘉璘审判员 张蕾蕾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杨 琳沈豪彦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