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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111执16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10-18

案件名称

张金栋申请张英国民间借贷普通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金栋,张英国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111执16号申请执行人张金栋,住哈尔滨市呼兰区。被执行人张英国,公务员,住哈尔滨市呼兰区。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2016)黑0111民初1704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受理申请执行人张金栋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英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张金栋撤回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2016)黑0111民初170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张雨波审判员 张松柏审判员 宛      黎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赵   添   阳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