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青0103执327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李某与李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327号申请执行人:李某。被执行人:李某某。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我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某已自动履行。履行金额为74116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审判员  李向红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李龙德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