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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7刑初62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8-08-03

案件名称

孙峰孝、李祝延等故意伤害罪胡海超、邢茂东等聚众斗殴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连云港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某1,王某1,孙峰孝,李祝延,闻博,胡海超,邢茂东,杨东升,宋伟,未冬冬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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