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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403执529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07-13

案件名称

安徽方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淮南市安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0403执529号本院在执行安徽方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淮南市安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查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2016)皖0403民初414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淮南市安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