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0403执40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雷泽亚与苏礼身份权、健康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银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0403执40号申请人雷泽亚。被执行人苏礼。申请人雷泽亚与被执行人苏礼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甘0403民初1807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申请人雷泽亚救助了3000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剩余的给付义务,该案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2017)甘0403执40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德义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孔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