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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382执289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8-07-19

案件名称

杜春洁与李铁军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双辽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杜春洁,李铁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双辽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吉0382执289号申请执行人:杜春洁,女,1971年6月3日生,汉族,住双辽市。被执行人:李铁军,男,1970年5月7日生,汉族,农民,现住址同上。本院在执行杜春洁与李铁军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执行一案中,已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文书,电子平台查询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已穷尽财产调查,故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杨玉福审判员 :刘凤华审判员 : 陈 霞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 许 多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