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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02执929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09-12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胡亚林与被执行人魏玉华间变更抚养关系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02执929号申请执行人胡亚林,男,汉族。被执行人魏玉华,女,汉族。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胡亚林与被执行人魏玉华变更抚养关系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2013)零民初字第1358号民事判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按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2013)零民初字第1358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