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渝0113民初7096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重庆万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杨雷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重庆万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杨雷
案由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渝0113民初7096号原告:重庆万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万盛区石林镇两河村双河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0691221848W。法定代表人:孟涛,总经理。被告:杨雷,男,1988年1月2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黔江区。本院在审理重庆万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杨雷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万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重庆万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撤回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重庆万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13元,由原告重庆万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审判员 刘晶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杨露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