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111执1226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10-20
案件名称
高某某申请王某某离婚纠纷普通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高某某,王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111执1226号申请人高某某,×××,住哈尔滨市呼兰区。被执行人王某某,×××,住哈尔滨市松北区。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2016)黑0111民初501号民事调解书,依法受理申请人高某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撤销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终结对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2016)黑0111民初50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张雨波审判员 张松柏审判员 宛 黎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肖 尧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