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824执711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07-19
案件名称
滦平县滦平镇林记海鲜店滦平县南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滦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滦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滦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冀0824执711号滦平县滦平镇林记海鲜店滦平县南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滦平县滦平镇林记海鲜店与被执行人滦平县南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将申请执行标的款执行到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曲久福书记员 孙海兵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