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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民终6808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07-13

案件名称

崔建鸣与广州市瞻天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担保追偿权纠纷2017民终6808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1民终6808号本院于2017年6月9日对上诉人广州市瞻天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崔建鸣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粤01民终6808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2017)粤01民终6808号民事判决书中“二审案件受理费27250元,由上诉人瞻天公司负担26978元,被上诉人崔建鸣负担272元。”补正为“二审案件受理费为1214元,由上诉人瞻天公司负担607元,被上诉人崔建鸣负担607元。”审判长  谢欣欣审判员  吴晓炜审判员  吴 湛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邝俊能柳亚洲黄雯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