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329民初2646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07-13
案件名称
吴晓东诉英荣献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沭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晓东,英荣献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鲁1329民初2646号原告:吴晓东。被告:英荣献。本院在审理原告吴晓东与被告英荣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吴晓东于2017年6月30日以双方以达成和解协议为由,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吴晓东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并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其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项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吴晓东撤诉。诉讼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吴晓东负担。审判员 杨凤利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姚 肖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