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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524执恢119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彭瑞清、彭涛申请执行陈迪金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商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彭瑞清,彭涛,陈迪金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1524执恢119号申请执行人彭瑞清,男,汉族,住商城县。申请执行人彭涛,男,汉族,住商城县。被执行人陈迪金,男,汉族,住商城县。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彭瑞清、彭涛与被执行人陈迪金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执行本院2016)豫1524民初98号民事判决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杨传国审判员  吴功明审判员  余小舟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杨发涛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