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524执恢119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彭瑞清、彭涛申请执行陈迪金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商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彭瑞清,彭涛,陈迪金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1524执恢119号申请执行人彭瑞清,男,汉族,住商城县。申请执行人彭涛,男,汉族,住商城县。被执行人陈迪金,男,汉族,住商城县。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彭瑞清、彭涛与被执行人陈迪金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执行本院2016)豫1524民初98号民事判决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杨传国审判员 吴功明审判员 余小舟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杨发涛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