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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6执1502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07-01

案件名称

杨耀民、杨开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支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502号申请人:杨耀民,男,1955年9月2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申请人:杨开明,男,1987年2月26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北区。被执行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支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开发区南海路12号泰达新天地A2-1201-1202-1203。申请人杨耀民、杨开明与被执行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支公司侵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民初1380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卢晓波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刘有林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