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宿中执字第0225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11-15

案件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沭阳支行、江苏馨园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范美霞、江尧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宿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宿中执字第022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沭阳支行、江苏馨园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范美霞、江尧兵: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沭阳支行申请执行江苏馨园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范美霞、江尧兵、江苏沭阳绿苑花卉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5月22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执行过程中,依法扣划江苏沭阳绿苑花卉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70万元,扣除执行费用82517元后,余款1617483元拨付给工商银行沭阳支行。江苏沭阳绿苑花卉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沭阳支行私下履行337万余元。本院依法对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变卖,所得变价款1200万元。本案共计执行到位1700万元,工商银行沭阳支付自意放弃部分利息,同意结案。至此,申请执行人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沭阳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14)宿中商初字第0262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长  崔永峰审判员  魏良军审判员  翟新权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高起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