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0103执403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韩润邦、李秀清与西宁市城南新区总寨镇总北村村委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103执403号申请执行人:韩润邦、李秀清被执行人:西宁市城南新区总寨镇总北村村委会本院执行的韩润邦、李秀清申请西宁市城南新区总寨镇总北村村委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我院执行,被执行人西宁市城南新区总寨镇总北村村委会已返还了2.52亩土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结案。审判员 南文红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祁宝贵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