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925刑初14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07-28
案件名称
叶晋波受贿、玩忽职守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周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周宁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925刑初14号被告人叶晋波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经本院审理,于2017年6月28日作出(2017)闽0925刑初14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中第八页第12行的错误“造成国家损失共计达100014352.35元”;现更正为“造成国家损失共计达10014352.35元”。本裁定书与被补正的判决书同时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林积平审 判 员 王晓珍人民陪审员 林宇杰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 记 员 陈熠龙PAGE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