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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925刑初14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07-28

案件名称

叶晋波受贿、玩忽职守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周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周宁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925刑初14号被告人叶晋波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经本院审理,于2017年6月28日作出(2017)闽0925刑初14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中第八页第12行的错误“造成国家损失共计达100014352.35元”;现更正为“造成国家损失共计达10014352.35元”。本裁定书与被补正的判决书同时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林积平审 判 员  王晓珍人民陪审员  林宇杰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 记 员  陈熠龙PAGE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