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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桂0124执237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8-09-14

案件名称

覃作荣、韦秀珍、蓝爱香侵权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马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马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124执237号覃作荣、韦秀珍、蓝爱香:本院执行的覃作荣申请韦秀珍等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经执行人员多次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停止侵权,现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