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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323执3381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8-01-02

案件名称

徐国强与被执行人西峡县亿丰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徐国强,西峡县亿丰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1323执3381号申请执行人:徐国强被执行人:西峡县亿丰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国强与被执行人西峡县亿丰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西峡县人民法院(2016)豫1323民初1008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张一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苏杭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