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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黔0203执18号

裁判日期: 2017-06-30

公开日期: 2017-11-15

案件名称

黄才兴 华新国际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终结裁定书

法院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六盘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才兴,华新国际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黔0203执18号申请执行人黄才兴,男,仡佬族,1981年11月30日生,住贵州省普定县化处镇化处村346号,公民身份号码:522527198111300899。被执行人华新国际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住所地贵阳市白云区龙井路289号,负责人黎健刚。本院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六枝特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4年7月30日作出的六特劳人仲案字(2014)第126号仲裁裁决书,依法受理黄才兴申请执行华新国际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黄才兴于2017年6月6日向我院书面申请,申请撤回执行。经合议庭合议,同意终结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六特劳人仲案字(2014)第126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此页无正文。)审判长  王永刚审判员  周天星审判员  陈开友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书记员  李卫夺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