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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621执恢42号

裁判日期: 2017-06-03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荣某红与被执行人刘某儒、许某才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621执恢42号申请执行人荣某红:被执行人刘某儒、许某才:本院于2016年9月8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荣某红与被执行人刘某儒、许某才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儒、许某才已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且申请执行人荣某红同意结案。本院(2016)湘0621执恢42号执行案件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谢 亮二〇一七年六月三日书记员 陶珍珠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