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621执恢42号
裁判日期: 2017-06-03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荣某红与被执行人刘某儒、许某才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621执恢42号申请执行人荣某红:被执行人刘某儒、许某才:本院于2016年9月8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荣某红与被执行人刘某儒、许某才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儒、许某才已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认的义务,且申请执行人荣某红同意结案。本院(2016)湘0621执恢42号执行案件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谢 亮二〇一七年六月三日书记员 陶珍珠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