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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826执576号

裁判日期: 2017-06-03

公开日期: 2017-09-12

案件名称

576刘中元与徐峰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涟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涟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826执576号刘中元、徐峰勤:关于刘中元申请执行徐峰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3321.96元,现徐峰勤已履行标的款23321.96元。申请执行人已从本院领取该款。至此,刘中元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3)涟民初066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三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