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826执576号
裁判日期: 2017-06-03
公开日期: 2017-09-12
案件名称
576刘中元与徐峰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涟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涟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826执576号刘中元、徐峰勤:关于刘中元申请执行徐峰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3321.96元,现徐峰勤已履行标的款23321.96元。申请执行人已从本院领取该款。至此,刘中元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3)涟民初066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三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