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524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8-17
案件名称
许东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524号申请执行人许东萍被执行人高士明:许东萍申请执行高士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生效的(2016)苏0684民初6964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5500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55000.00元,本院已于2017年6月28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许东萍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684民初696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