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822民初479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9-03
案件名称
张道英与张道银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沙洋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沙洋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湖北省沙洋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0822民初479号本院于2017年6月21日对原告张道英与被告张道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鄂0822民初479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鄂08**民初479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二页第九行处“被告张元清”补正为“被告张道银”。审判员 周曲曲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张 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