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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0404民初427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10-16

案件名称

李伟光与籍保卫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邯郸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伟光,籍保卫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冀0404民初427号原告:李伟光,男,1987年1月27日出生,汉族,住邯郸市复兴区。被告:籍保卫,男,1986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住邯郸市复兴区。原告李伟光与被告籍保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伟光,被告籍保卫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李伟光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17万元;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是朋友。截至2014年12月31日,被告累计向原告借款金额19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后偿还欠款2万元。经多次催要为果,故诉至法院。李伟光为其主张,提交如下证据:1、李伟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2014年12月31日,籍保卫出具的借条一份,证明籍保卫向其借款19万元;3、邯郸银行(账号86×××63)储蓄存款利息清单三份(共计3万元)、工行卡(卡号62×××*7)取款凭条一份(1.2万元),证明2013年11月29日,原告从妻子张辉邯郸银行卡上取款3万元,从工行卡上取款1.2万元,加上家里的现金8000元,凑足5万元给被告;4、原告的中国银行卡(卡号60×××02)及李伟杰的工行卡(卡号62×××25)交易明细各一份,证明2014年5月13日,原告从中国银行卡上取款34895元、从姐姐李伟杰的工行卡上取款3.2万元,加上家里的现金,凑足10万元给被告;5、原告及张辉的邯郸银行存折各一本,证明2014年10月8日,原告共计取款2万元加上家里的现金,凑足5万元给被告。籍保卫辩称,借条是其出具的,其当时在红晨担保公司上班,原告的这些钱是通过其放在红晨担保公司获取高利息。综上,其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籍保卫为其辩解,提交如下证据:1、籍保卫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2014年6月7日,邯郸县红晨担保有限公司向康路松出具的担保函及收据复印件各一份;3、2014年6月23日,邯郸红晨农业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向康路松出具的担保函及收据复印件各一份;4、2014年8月15日,河北红晨面粉有限公司向康路松出具的联合理财协议、担保函、收据复印件各一份;证据2-4,证明原告当时给其的钱,其都放到红晨公司了,上述几份收据中,包括原告的钱;5、证人王某(自称原红晨担保公司的员工)当庭证言一份,证明员工亲朋好友的钱汇总起来会放在其中一个人名下,这样便于打理。原、被告所举证据,均经当庭质证。经审理查明,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期间,被告先后三次从原告处借款共计20万元。2014年11月,被告偿还原告1万元。2014年12月31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内容为:“本人籍保卫今借到李伟光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小写190000元”。后被告又偿还原告2万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以上事实,有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和当庭陈述在卷佐证。本院认为,籍保卫从李伟光处借款,有借条等证据在卷佐证,因籍保卫未还款,导致纠纷发生,其应承担还款责任。籍保卫辩解其只是介绍李伟光将钱放入红晨公司,不应承担还款责任,李伟光对此予以否认,且籍保卫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辩解,故籍保卫应偿还李伟光借款17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籍保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伟光借款17万元。案件受理费3700元,由被告籍保卫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张,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申素霞人民陪审员  武晓亮人民陪审员  李 蔓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窦娜娜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清偿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