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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13民初7674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8-16

案件名称

重庆驰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长寿分公司与杨礼伦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重庆驰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长寿分公司,杨礼伦

案由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渝0113民初7674号原告:重庆驰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长寿分公司,营业场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凤中路3号1幢1-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7935238988。负责人:李昌忠,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钟远伦,男,1964年8月29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铜梁县。被告:杨礼伦,男,1965年9月29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巴南区。原告重庆驰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长寿分公司与被告杨礼伦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2日立案。原告重庆驰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长寿分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重庆驰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长寿分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诉讼,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重庆驰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长寿分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185元,由原告重庆驰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长寿分公司负担。审判员  廖凯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王玲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