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687执33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07-17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董世产与被执行人王同兴健康权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海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0687执333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董世产与被执行人王同兴健康权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王同兴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王同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