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023执恢1662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安祖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1023执恢1662号申请执行人沈启能根据(2013)台天商初字第01880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安祖军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安祖军已向申请执行人沈启能支付执行款人民币30000元,本案已依法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注:本案标的执行完毕。天台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