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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821执22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8

公开日期: 2017-10-27

案件名称

李某申请执行张某身体权纠纷一案终结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临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某,张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西省临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晋0821执223号申请执行人李某被执行人张某本院在执行李某申请执行张某身体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17)晋0821执223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执行员  王戈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王波 来源:百度搜索“”